Brantford Chinese Alliance Church/Good Neighbour Chinese Churc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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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6 国家

基督徒应当尊敬政府
在上有权柄的,人人当顺服他,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,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。所以抗拒掌权的,就是抗拒神的命;抗拒的必自取刑罚。(罗13:1-2)

政府是神所设立以管理社会的一种方法,那是神所用诸般方法中的一种,除了政府之外,还有教会中的传道人、家庭中的父母、和学校里的老师等也是神用的方法。每一种方法都有其在基督之下掌权的范围,基督现今正代表父神管治这个宇宙,而每一个范围又受到其他地方的界限的约制。在我们这个堕落的世界里,这些权柄的结构乃是神 “普遍恩典”(恩慈的天命)的制度,成为抵挡无政府主义,避免弱肉强食,和防止社会秩序解体的干城。

《西敏斯特信仰告白》XXIII.1,3根据罗马书13:1-7节和彼得前书2:13-17,设定了政府的范围如下:

神——全世界最高的主宰与君王——为祂自己的荣耀,和公众的利益,设立了民事长官,在祂的权下治理人民;为着这个目的,神将佩剑的权利赋予他们,叫善人得着保护与鼓励、恶人受到惩罚…民事长官不可自己赋予自己解释圣道、执行圣礼,或自称掌握天国钥匙的权柄…

因为政府是为着整个社会的福祉而存在的,神就给予它佩剑的权柄(亦即合法地使用权力,以执行法律,罗13:4)。基督徒必须承认这是神所设立之秩序的一部分(罗13:1-2)。可是政府当权者不可滥用这种权力,去迫害随附或不随附任何一种特定宗教的人,或庇护任何形式的罪恶。

国家可以适当地收税,以便服务交税的人(太22:15-21;罗13:6-7)。如果国家一旦禁止神所要求的事,或要求人行神所禁止的事,某种形式的不合作主义就会变得无法避免了(徒4:18-31;5:17-29);当然,他们也得承受这种不合作主义所带来的处罚后果(好显明人承认政府有神所赋予的权柄刑罚人)。

基督徒当督促政府履行它适当的任务,他们也要为政府祷告、顺服它、为它警醒,并提醒它:神设立它是为管理、保护、维持秩序,而非施行暴政(提前2:1-2;彼前2:13-14)。*

复习题

填空题:

1、政府是神所设立以管理( )的一种方法,那是神所用诸般方法中的一种,除了政府之外,还有教会中的( )、家庭中的( )、和学校里的( )等也是神用的方法。

2、神——全世界最高的主宰与君王——为祂自己的( ),和公众的( ),设立了民事长官,在祂的权下治理人民。

3、如果国家一旦禁止神所( )的事,或要求人行神所( )的事,某种形式的不合作主义就会变得无法避免了;当然,他们也得承受这种不合作主义所带来的( )后果。

4、基督徒当督促政府履行它适当的任务,他们也要为政府( )、顺服它、为它( ),并提醒它:神设立它是为管理、保护、维持秩序,而非施行暴政。

思考题:文中提到“…民事长官不可自己赋予自己解释圣道、执行圣礼,或自称掌握天国钥匙的权柄…” , 是不是明确意味着必须 “政教分离”?

正文节选自《简明神学-传统基督教信仰指南》作者:巴刻;译者:张麟至;出版及发行:更新传道会(版权归作者、译者和出版发行者所有)。*注:本段略有删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