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0 教会纪律

教会应当持守基督教的标准
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,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,指出他的错来,他若听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;他若不听,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,“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,句句都可定准”。若是不听他们,就告诉教会;若是不听教会,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。(太18:15-17)

基督教纪律的观念与拉丁文 disciplina一字所包含的幅度几乎相同:它包括养育、教导和训练等,在塑造门徒时所必须经历的整个过程。当改革宗神学点出教会纪律的重要性,坚持说没有它就没有属灵的健康,它也是真教会的活标记时,它所看见的并不只是用裁判程序对付坏人与异端而已。只有在有人关心与负责的情形下,个人的学习与灵修、敬拜与相交、公义与服事等的纪律能被好好教导的地方 (太28:20;约21:15-17;提后2:14-26;多2章;来13:17),才是一个有意义执行教会纪律的地方。新约圣经也清楚显示:在上述情形下,裁判规诫对于教会和个人的成熟,都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(林前5:1-3;林后2:5-11;帖后3:6,14-15;多1:10-14;3:9-11)。

教会要执行纪律,这是耶稣设立的制度,祂授使徒捆绑与释放之权 (亦即禁止和允许,太18:18),并赐他们权柄宣告谁的罪得赦免、谁的留下(约20:23)。“国度的钥匙” 首先赐给彼得,它的定义是指捆绑与释放的权能(太16:19)。通常我们对这一点的领会是:这本是神所赐的权能,为制定教义,与施行纪律用。这项权力从广义来说,基督今天已赐予教会;从狭义来说,则是赐给受命的牧师的。《西敏斯特信仰告白》XXX.3宣告说:

为了要矫正并挽回犯罪的弟兄,为了阻止别人犯同样的罪,为求除掉那足以败坏全团的酵,为求维护基督的尊荣和福音纯正的宣扬。教会若任凭罪恶昭彰和刚愎的罪人亵渎祂的圣约和其印记(即圣礼),神的忿怒将会公平地临到教会,为避免神的忿怒临到,教会的惩戒乃是必须的。

教会的惩戒可由仅仅透过不许领用主的晚餐而施以告诫,到将这人从会众中驱逐出去 (开除会籍)不等,后者圣经将之描述为,将一个人交给今世之子—撒旦 (太18:15-17;林前5:1-5,11;提前1:20;多3:10-11)。公开的罪应当在全教会的面前予以公开的规正 (提前5:20;另参加2:11-14)。耶稣另外也教导教会如何私下处理那些个人犯罪的案件,期望不必在全教会面前公开地斥责他们 (太18:15-17)。

任何形式的教会惩戒,其目的不是为责罚罪而施行责罚,而是为唤起人的悔改,并藉此寻回迷羊。只有一种罪会使教会会友被赶出教会—即不肯悔改。一旦犯罪者明显悔改时,教会就要宣告那罪得到赦免,并将犯罪者再次接纳回教会,使他重新与其他信徒恢复相交。

复习题

填空題:

1、基督教纪律包括( )、( )和( )等,在塑造门徒时所必须经历的整个过程。

2、只有在有人关心与( )的情形下,个人的学习与灵修、敬拜与相交、公义与服事等的纪律能被好好教导的地方,才是一个有意义执行教会( )的地方。

3、教会要执行纪律,这是( )设立的制度,祂授使徒捆绑与释放之权 (亦即禁止和允许,太18:18),并赐他们权柄宣告谁的罪得赦免、谁的留下(约20:23)。

4、任何形式的教会惩戒,其目的不是为责罚罪而施行责罚,而是为唤起人的( ),并藉此寻回迷羊。只有一种罪会使教会会友被赶出教会—即不肯( )。

思考題:教会的惩戒将不肯悔改之人从会众中驱逐出去 (开除会籍),圣经将之描述为,将一个人交给今世之子—撒旦。你如何定義“不肯悔改”?

正文节选自《简明神学-传统基督教信仰指南》作者:巴刻;译者:张麟至;出版及发行:更新传道会(版权归作者、译者和出版发行者所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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