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1 原罪

堕落影响着每一个人
我是在罪孽里生的,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。(诗51:5)

根据圣经的诊断,罪是一种人性普遍的败坏,它发生在每一个人的每一部分(王上8:46;罗3:9-23;7:18;约一1:8-10)。新旧两约都给罪一些名称,以暴露罪的道德本质:诸如,悖逆神的管治、误失神所要人达到的目标、逾越神的律法、不服神的指引、污秽自己以干犯神的纯洁、在审判之神跟前招致罪咎。这种道德性的败坏有其动力:罪显露出是对于神的呼召与命令一种非理性的、负面的、悖逆的反应,一种与神抗争、好让自己作神的精神。罪之根是倨傲、与神敌对,这种精神见之于亚当的首次犯罪;而有罪行为的背后总是包含有一些思想、动机和欲望,想尽法子要表达出,人类堕落的心灵是如何刻意要顶撞神对我们生命所作的安排。

罪可以总括地定义为:在行为、习惯、态度、看法、性情、动机和生存模式中,与神的律法不一致。描述罪的不同层面之经节有:耶利米书十七章9节,马太福音十二章30至37节,马可福音七章20至23节,罗马书一章18节至三章20节、七章7至25节、八章5至8节、十四章23节(马丁路德说,保罗写罗马书是为了“把罪放大”),加拉太书五章16至21节,以弗所书二章1至3节、四章17至19节,希伯来书三章12节,雅各书二章10至11节,约翰一书三章4节、五章17节。保罗在书信中所提的 “肉体” 一词,通常是指被罪欲所驱使的人:此字亦可译作“情欲”。圣经所查出、并揭发之特定的缺失和邪恶,那更是多得无法在此胜数了。

原罪意指由我们自己所衍生的罪恶,这并不是圣经上的词汇,而是奥古斯丁创造的,然而它却将罪在我们的属灵体系里的实情,原本托出。原罪的主张并不是说,当初神造人时,罪是人性的一部分(神造的人原是正直的,传7:29);也不是说,罪与生殖程序有关(利12章与15章中所谓与月经、遗精、生产有关的不洁,只是预表性的、仪礼性的,而非道德上的、真实的)。原罪的主张乃是说:(1)罪恶在人一出生时就已存在,在人犯下实际的罪行之前,罪恶已经藉着动机扭曲之心态存在了;(2)这种内在的罪恶是所有实际罪行的根源;(3)罪恶由亚当—人类在神面前的第一位代表—透过一种实在却神秘的途径,传给了我们。原罪的主张强调:我们不是因为犯了罪,才成为罪人;而是因为我们是罪人,生来就有被罪奴隶的性情,我们才犯罪。

全然堕落一词通常是用来将原罪的含意表明清楚。它指明我们在德性与灵性上的败坏是全然的,“全然”非指程度(因为没有一个人已坏到他可能会坏到的极限),而是指范围而言。这教义宣告说,人没有一处不被罪玷污,所以,我们的行为不会像我们应该有的光景那样好。结果,导致在我们里面的、和与我们有关的事物,在神的眼中看来,没有一样是有功德的。无论我们做什么,我们都无法赢取神的喜悦;除非神的恩典拯救我们,我们是失丧的。

全然堕落的教义也带来了全然无能的教义。全然无能是指一种光景,人靠他自己无由可以真诚而全心地回应神和祂的话(约6:44;罗8:7-8)。保罗称这种无力回应神的堕落人心,为一种死亡的状态(弗2:1,5;西2:13),《西敏斯特信仰告白》IX.3说:“人因堕落在罪恶的状态中,已经完全丧失一切的意志力,不再能实行任何与救恩伴随之属灵的良善。所以属血气的人既是与属灵的良善完全相反,并且死在罪中,他就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,自行归正,也不能自行预备归正。”

复习题

填空題:

1、( )显露出是对于神的呼召与命令一种非理性的、负面的、悖逆的( ),一种与神抗争、好让自己作神的精神。

2、罪可以总括地定义为:在( )、习惯、( )、看法、性情、动机和生存模式中,与神的律法不一致。

3 、原罪是说:(1)罪恶在人一出生时就已存在,在人犯下实际的罪行之前,罪恶已经藉着动机扭曲之心态存在了;(2)这种内在的罪恶是所有实际罪行的( );(3)罪恶由( )—在神面前的第一位代表—透过一种实在却神秘的途径,传给了我们。

4、全然堕落一词通常是用来将( )的含意表明清楚。它指明我们在( )与( )上的败坏是全然的,“全然”非指程度(因为没有一个人已坏到他可能会坏到的极限),而是指( )而言。

5、全然无能是指一种光景,人靠他自己无由,可以真诚而全心地回应( )。保罗称这种( )回应神的堕落( ),为一种死亡的状态。

思考题:为什么只有神的恩典能拯救人类?

正文节选自《简明神学-传统基督教信仰指南》作者:巴刻;译者:张麟至;出版及发行:更新传道会(仅供内部培训阅读。版权归作者、译者和出版发行者所有)

Ken HuangComment